一、保险职业道德中最基本的是什么
风险与风险管埋、保俭概述、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环节、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保俭营销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二、保险从业道德的基础是什么
道德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体现“经济人”趋利避害本性的风险。即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本有能力履行义务,但出于最大化自身效用的不良道德,其可能做出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违约行为,并隐藏行为给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带来事先无法预期的损失的风险。在工程保证保险中,既存在因建筑市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投保人主观违约、被保险人疏忽管理等道德风险,也存在因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投保人恶意欺诈、被保险人恶意索赔等道德风险。多重道德风险的客观存在,会导致建筑市场与保险市场缺乏效率,这要求保险公司积极应对、创新求变。
1、建筑市场相关道德风险
从工程业主与承包商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契约)出发,业主与承包商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如由于信息不对称,业主在承包人履约过程中无法全面了解工程建设的详细进程及实际成本,也无法在缺陷责任期全面把握承包商的缺陷维修表现。
贯穿工程建设全程的信息不对称会使契约双方面临道德风险问题。对于发包人来说,其可能面临招标阶段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现象,缺陷责任期内的拖延维修、拒绝保修行为,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消极怠工、以次充好、挪用工程款、虚报工程量乱象。对于承包人而言,也可能面临发包人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发承双方在投保前后的行为改变也属于保险公司需要防范的道德风险:承包人投保工程保证保险后,发包人由于自身的项目管理责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转移,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疏忽对于违约风险的预防和管理,从而导致承包人违约可能性增加;同理,承包商也可能放松对于分包商的管理。
2、保险市场相关道德风险
工程保证保险合同是存在于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另两方参与主体都可能阻碍保险人希望了解或本来能够了解的信息的对称交流,进而阻碍保险功能的实现。从建筑企业与保险公司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出发,保险公司也面临着来自发承双方的道德风险。
一方面,保险公司可能面临来自投保人的恶意欺诈风险,具体包括投保人采用欺诈、 串通、贿赂等手段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或是虚构保险标的诱使保险人承保;以及未如实告知投保信息、隐瞒重大过失,引发保险人赔付等隐蔽行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还面临来自被保险人的恶意索赔风险,具体包括:被保险人故意捏造乃至制造保险事故,以谋取保险赔付金;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损失,甚至故意扩大损失程度,以及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证据等恶意行为。
3、工程保证保险中道德风险的防范
为防范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已围绕工程保证保险的险种设计与承保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险种设计上,道德风险防范主要体现在条款设计和反担保设置中。前者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四项工程保证保险示范条款为例,其一方面通过责任免除条款规避道德风险,限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另一方面也赋予保险人以设置免赔额的权利,免赔额类似于健康险中的等待期,实践已证明该设置对于防止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行为十分有效。另外,反担保措施的设置也可以有效避免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保险人可以通过对反担保物的处置将道德风险转移回风险源,连带责任反担保更是能将道德风险降至最低。在承保管理上,道德风险防范主要体现在保前审查和保后管理中。在承保前,保险人主要通过企业声誉、资金水平、承建能力审查公司风险,以及通过合同条款、项目难度、班组成员审查项目风险,从而预判风险类型与道德水平,并相应厘定费率水平;在承保后,保险人主要通过承包行为监督检查来预防、识别、应对道德风险。当前,道德风险的普遍存在,仍要求保险公司继续优化产品设计、完善风险管理。一方面,如何给承包人设计一个最优激励保险合同、给发包人设计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事关工程保证保险的市场效率,前者需通过激励机制将承包商一部分损失和利益联系起来,后者也应通过惩戒机制实现业主行为与信用的直接挂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在工程管理方面仍心有余而力不足,还需借助质量检查机构(TIS)的力量优化资信审查、深化建设检查、强化损失追偿,以增大道德风险被发现的概率并提高相关违约成本,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也能更科学地制定保险费率优惠等激励措施;此外也可借助再保公司、共保组织的力量,实现道德风险在多主体间的转移与分配。
不难发现,工程保证保险在防范建筑市场道德风险上大有作为。长远来看,由于道德风险问题在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材、机械等建筑市场交易中普遍存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也将成为一种客观需要。完备的建筑企业档案将有利于保险公司在承保前把握道德风险水平,也能在道德风险行为发生后更新信用记录,为后续保证行为提供借鉴。
三、保险从业中7个道德选择,核心问题
您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是守法遵规,最重要的是诚实信用。其中,守法遵规表现在以下四大方面: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行为准绳,遵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服从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3、遵守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4、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而诚实守信表现在:1、执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中恪守诚实信用原则。2、在执业活动中主动出示法定执业证件并将本人或所属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如实告知客户。
3、客观、全面地向客户介绍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并将与投保有关的客户信息如实告知所属机构,不误导客户。
4、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客户的需求,不强迫或诱骗客户购买保险产品。当客户拟购买的保险产品不适合客户需要时,应主动提示并给予合适的建议。
四、保险从业人员7个道德原则
保险行业主要有四大原则,分别是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交钱的人)能为同他有保险利益关系的人投保(买保险),否则可能会发生道德风险。同投保人有保险利益关系的人通常为投保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赡养或抚养者等人,这是投保的前提条件,它有利防范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2、最大诚信原则
在保险活动中,之所以规定最大诚信原则,主要归因于保险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初期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初期主要是保险人约束投保人的工具。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为了保护我们投保人的利益,防止保险公司恶意抗辩、恶意拒赔,各国保险法相继修改,将该原则扩大同时适用于保险公司与投保人。
3、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指当风险发生时,保险公司只能以引起风险发生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最起决定作用的原因为依据、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4、损失补偿原则
收入补偿原则常见于财产保险和费用补偿型的医疗保险中。举个常见的例子,就是无论我们购买了多少份商业医疗保险,最终我们报销的上限是不能超过花费总额的
五、保险从业七个道德原则
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道德观念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考试。2013年7月1号起,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大学在校生方可报名参加。可以报名,大学在校生也可以参加。
考试形式为纸笔化考试,每门课程100道标准化选择试题,时间为90分钟。资格证书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已建立证书查询系统,获证人员可登录中国保险业协会查询获证相关信息。
考试内容及题型:
题型题量为:单选90道,每题1分;判断1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2006年7月30日起,电子化考试和笔试的命题范围统一进行如下调整:保险原理知识占2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一章至第五章。
财产保险知识占1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六章。人身保险知识占2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七章。《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占1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八章和第九章。
六、保险职业道德的核心
保险的初心是:
通过客观中立的专业化服,给客户提供财务规划和风险保障。不代表任何保险公司,不为利益所驱动,只忠于客户利益和职业道德.
保险的使命是:
给人以安全感,我们的人生充满了各种的意外,充满了风险,充满了不确定性,保险就是让人感到安全,感到有确定性,让社会能够感到安定。
所以,我想这个世界上,如果安全感能买到的,谁都可以去,谁都想买,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希望安全,家人的安全,自己的安全,财产的安全。总之,我们觉得越珍惜什么,你越希望给这个东西上一个保险,保证它足够的安全!
七、保险职业道德的基本理念有三条
保险三三法则是指保险调查中的三个基本要素,包括危险、费用和利润。它们分别代表着风险评估中的三个因素,即危险的大小、发生事故的概率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小。
保险调查中的三个基本要素密切相关,危险是指可能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或风险;费用是指为了避免保险事故发生和处理索赔所需要的成本;利润是指保险公司为了实现盈利目标所获得的收益。保险公司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必须考虑这三个因素,以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
保险三三法则是保险理赔和风险管理的基础,有助于确保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提供合理的保障和赔偿,也有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同时,它也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遵循良好的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的声誉和长期发展。
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
个人保险代理人,大致的工作包括:
1、为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
2、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
3、投保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等。在现代保险市场上,保险代理人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企业开发保险业务的主要形式和途径之一。核心竞争力:知识要求:保险代理人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最好是保险专业,精通保险专业知识,了解金融、财经、法律等相关知识,及社会心理知识。技能要求:了解保险行业的运作规律,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善于人际交往,具有顽强的毅力和说服沟通能力。经验要求:有半年以上的保险业务实践经验,了解客户的需求。职业素养:自信、灵活、勤奋、热情、主动、诚实可靠,加上锲而不舍的精神,些许的幽默和责任心,以及感染力就成为保险代理人的最佳人选。职业现状:保险代理人受雇于保险公司,是保险运作的主力。1992年友邦保险抢滩上海之后,引进了保险代理人制度,并对上海保险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中国“入世”后,外资保险公司的不断渗透,国内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为我国保险业的兴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目前我国保险市场正在急剧膨胀,国际金融专家早就断言“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庞大的市场意味着巨额的利润。为此,保险行业的主力军——保险代理人有着更为宽广的舞台。风险与回报:保险代理人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职业,虽然自由,但时常要外出,相当辛苦,又很容易遭到拒绝,加上某些缺乏职业道德的保险代理人,为拉保险不择手段,不重服务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这个职业的声誉。保险代理人的收入完全视个人的能力与愿意付出的代价,一般佣金都在10%—25%,上不封顶。做得好的话,收入还是很可观的。职业趋势:发展路径:根据我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必须持有国家保险监管机关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保险代理活动。另外保险公司一般都会为保险代理人进行培训,干得好的可一步步晋升到主任、襄理、经理。转型机会:保险代理人还可在保险行业内做保险经纪人、保险顾问等或转行做销售代表等以营销为主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