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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案例分析(车险出险理赔案例)

来源:www.ccygbx.cn   时间:2022-12-21 23:36   点击:245  编辑:幸飞   手机版

1. 车险出险理赔案例

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时不予理赔的。

如果事故中有第三方受损,那么交强险可以予以理赔,也就是说如果你自己去保险公司理赔的话,保险公司连交强险都不能给你赔。你最好别给伤者垫付,让他起诉你和保险公司,这样保险公司就能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来赔偿了。

无证驾驶,即使驾驶车辆购买了足额保险,在事故发生后还是不能进行理赔。

每一份保险合同中都有规定,只对合格、合法的车辆进行理赔。

2.除了无证驾驶以外,类似的情况如醉酒驾驶、驾驶证无效或不符、车辆未做年检等,都属于车辆触“红线”的范畴,保险公司均不会理赔。

按照《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 车险理赔经典案例

车全损又称呼为全损车。如果确认为全损车的话,具体的赔款金额并不是完全按照保单上金额来进行赔付的。

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候的实际价值,这个时候,车辆全损的计算公式为:实际赔偿额=(出险当时实际价值-残值)*(1-免赔率)。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者低于出险当时的该车实际价值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实际的赔偿金=(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

确定为全损车后,保险公司与车主、车辆拍卖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保险公司将赔款给车主,同时获得车辆处置权。

保险公司委托车辆拍卖公司把车辆残值进行拍卖。

3. 车险理赔服务案例

PICC理赔更快,万元以下,手续全,一小时通知赔付! 感觉您关心的不是赔款,而是相关知识。

相对非车险理赔难些,涉及险种繁多,可供参考的资料、案例少。车险理赔的书籍比较多,案例也多。如果是理赔师等资格考试,系统内有专门的书籍,可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订购。

4. 保险车险公司理赔案例

不管顺风车合不合法,已经有了案例,保险公司是可以不赔的,现在哈啰是可以赔司乘保险,但不会赔给你车险,所以说车险就要看你个人投保的保险公司肯不肯赔罗。

很多保险公司会捉住你私自拉客可以拒绝赔偿

出事故了,让乘客下车打车走。把乘客的打车钱给出了。乘客也会理解的。自己待在原地等待交警过来处理事故就行了。

5. 车险出险理赔案例分享

保监会规定,交强险的价格会随着出险的次数而上调。若在一个保单年度,出险一次,在有责任而不涉及伤亡的情况下,那么不管以前强险的价格优惠了多少,来年都会恢复到原值。若出现了伤亡事故,更会上浮30%。

保险公司相关人士介绍,首先,在一年内出险一次,是非常少的出险次数,同时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额并不是非常的高,那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会提高保险费用。

其次,保险公司也是想要挽留客户的。如果仅仅是出险一次,同时还没有造成巨大的损失,这样便需要提高保费,那么客户将有可能前往其他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因此,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是不会提高保险费用的,除非上一年的出险赔偿额实在太高。

据人保车险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的承保政策大致是:客户如在一年内只有一次出险,如赔付金额不到保险费的80%,可打7折优惠;如一年内出险二次,可打8。

1折优惠;如一年内出险三次,保费上浮10%,不计免赔险不能保;一年内出险四次及四次以上,有可能保费上浮30%,不计免赔、车损险不能保。具体还要向车险业务员确认。

由上可知,“出一次险第二年保费多出多少”各家保险公司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其中,交强险是全国统一的,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30%。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具体可以参考我们公众号三个问题教会你配置保险

6. 车险出险理赔案例大全

案件回放:增驾实习期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

2019年12月,徐州人姜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省道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张先生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姜某、张先生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另查明,涉案车辆实际车主为刘某,其挂靠在某物流公司名下运营,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姜某为刘某聘用的驾驶员,事故发生时其处于增驾A2驾照实习期内。

事故发生后,涉事多方对事故认定没有异议,但对于赔偿问题产生了矛盾。物流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投保了保险公司,应当由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而保险公司认为姜某是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属于拒赔情形。因多次协商无果,死者家人诉至铜山法院,要求物流公司、车主刘某、驾驶员姜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生活费等共计96万余元。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意见得到支持 商业险范围内免责

徐州铜山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增驾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商业险是否免责?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将行政法规禁止的“实习期内驾驶……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情形作为商业三责险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对该条款只需向投保人作出提示,即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保险人对其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提交了投保人声明载明,投保人签字处加盖某物流公司印章,该行为应当视为其对于该处声明所表示的意思清楚,已然知晓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的规定,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设置予以认可。

同时,考虑到某物流公司系专业从事货物运输的法人,其对于保险投保方面的专业知识应胜于一般投保的自然人,应当清楚知道相关保险条款的存在,即使在收到投保单时未收到相关保险条款也应当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或对相关保险条款进行说明。据此,应认定保险公司已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交付某物流公司,并已对其提示包括“实习期内驾驶牵引挂车的机动车,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在内的免责条款。

第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其实习期包含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不仅仅只有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12个月。故机动车驾驶证的实习期应为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12个月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并非单一的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12个月。

最后,本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明确载明“姜某在实习期内违反规定驾驶超载的机动车牵引挂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能减速慢性,没有确保行车安全,是造成此事故的一个原因”,因此,姜某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属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实习期,其在实习期内驾驶牵引挂车的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商业三责险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保险责任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张先生家属各项损失合计11万元,因本案存在商业险免责情形,故对超出交强险部分按照60%的比例赔偿58万余元,应由某物流公司、刘某负担连带责任。

物流公司、刘某、姜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释疑:投保双方都要对免责条款留好证据

本案主审法官张衡表示,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尽量多向保险业务员询问保险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承保的范围、免责条款等,结合实际情况投保。如实告知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及时向保险公司理赔,如发生争议,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业务时,应当充分告知投保人保险合同内容,并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对于所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相关内容。对于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并留存相关证据。

7. 车险理赔优秀案例

 车辆全额赔付的意思是: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严重受损,已无修复价置,修理费用超过车辆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会作全损处理,按车辆保险金额扣除残置后赔付给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这样的案例很少,但还是有的。这样处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都皆大欢喜。

8. 车险理赔案例分享

人民保险车险小额人伤保险申请的索赔金额界定为:5000元以下的车险理赔和3000元以下的个人医疗保险理赔,并且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且无需调查的就可以快速理赔。小额案件一般是指损失金额较小无人伤的案件。不同保险公司对小额案件的金额界定不同,小额案件快速理赔要做到24小时之内赔付据了解,一般来说一起车险理赔案件要经过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单证收集、核赔、结案支付几个环节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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