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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车险理赔测评(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

来源:www.ccygbx.cn   时间:2022-12-25 04:52   点击:143  编辑:钟涛   手机版

1. 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

人寿保险理赔赔付,不同类型,有不同标准,例如意外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意外伤害保险,监定后,按伤残等级赔付,最高赔付为保额。百万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重大疾病保险,在责任范围之内,经专科医生确诊,提前给付保险金。

2. 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专业

汽车碰撞估损师的证是从事机动车保险理赔、车辆事故碰撞损伤评估领域及个人上岗操作汽车估损相关业务的国家级合法必备资质。证书用途行业必备:汽车估损师证是从事汽车保险理赔、事故评估机构以及个人操作相关业务的必备合法资质资格证书。

估损报告:持证的汽车估损师可被委托为第三方合法专家,对车辆进行评估定损并可开据《估损报告》。

注册公司:注册成立车辆车险估损定损第三方机构,须持有汽车估损师证才予以审批。

行业青睐:持有国家认可、权威的资质证书会在行业内更受欢迎,将拥有更多的就业选择、薪酬待遇。汽车估损师培训(汽车碰撞估损师)均由行业知名教授,精英讲师等授课,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全国通用,证书可在国家职业资格查询网站上全国联网查询和鉴定。汽车碰撞估损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汽车碰撞估损领域唯一合法的官方职业资格认证”“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OSTA职业资格证书”“汽车交通事故及资产损失估价处理专业领域权威从业资格”是从事机动车保险理赔和车辆事故碰撞损伤评估领域中相关业务的国家级合法资质。汽车估损师培训(汽车碰撞估损师培训)必须经过正规授权的机构和学校开展专业化培训,才能参加汽车碰撞估损师职业认证考试,通过汽车估损师培训和考试以后就可以获得国家劳动部门统一颁发的汽车碰撞估损师职业资格证书。

3. 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流程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渊源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以投资人和主发起人的身份控股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

具体如下:

1、基本投保步骤为:

填写车辆信息、车主信息等基本信息,注:网上报价仅支持普通私家车报价;网上投保最快为当天的第三日零时生效。如果要第2天生效,请拨打95590-2进行投保。建议在车险到期日前一周购买最好。

选择保障方案,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汽车保险种类,也可以直接选择推荐的保障方案,获得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报价。

进入下一个界面,按照提示输入自己的证件号码以及是否通过网银支付保险费用,接着确认所有信息以及支付方式,从而完成了汽车保险的网上投保流程,支持快钱、多家银行网银、信用卡等多种方式。

最后等待大地车险的工作人员将保单送到,保险就会按照保单上的日期开始生效。

通过以上对大地车险计算器的介绍,相信您一定对大地车险以及其投保流程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和认识。

2、大地车险一般案件理赔流程介绍:

报案:开通95590接报案专线,全天候24小时受理保险报案;提供业务咨询;受理举报、投诉,并对服务进行回访。

调度:全天候24小时调度现场查勘、定损、核损、人伤查勘等任务;受理业务咨询及举报、投诉。

查勘:全天候24小时现场调查和勘察,确定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保险责任,初步估计损失情况,协助进行现场施救,提供索赔指引等服务。

定损:确定事故损失,缮制《损失情况确认书》;对于超权限重大赔案,逐级上报,并与客户及时沟通、反馈。

核价:根据车辆损失项目和清单、车损照片等,通过市场询价或查阅零配件价格数据库,对更换零部件的价格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确保维修质量及价格公正合理。

核损:根据定损人员提交的车辆损失项目和清单、车损照片、人员伤亡费用项目和清单、财产损失项目和清单及相应损失照片等,对超权限赔案进行核损,出具审核意见,确保各项损失费用得到合理的评定。

单证收集:接收索赔单证,进行复核;确定赔款支付方式。

理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部分事故处理结果、保险条款及案件定损核损金额,对保险赔款进行计算。

核赔:审核理算后的赔案,出具审核意见,保证赔款金额准确合理。

结案:打印赔款收据、清分单证、结案登记,将相关材料移交财务部门,通知客户领款。

注意事项:在投保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对一些需要用到的理赔资料进行收集并且保管好,出现后,就可以拿这些资料进行理赔了。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回答了,希望上面的回答可以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如果有什么方面不足或者没提及的,欢迎大家多多补充进来,可以在留言中互动,谢谢!

4. 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专业就业前景

该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具备市场开发、保险方案设计、销售、采购及风险和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客户服务、单证案件管理、风险管理咨询、保险经纪项目管理、理财规划等技能,能够从事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工作,适应保险经纪市场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保险经纪人才。

5. 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新技术

先评估定损再修理。一般来说,车辆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员会完成现场查勘,确认事故真实发生,并在主要的受损部件上贴对应的标签,以免后续人为扩大损失。

此后车辆会进店,保险公司会要求维修店拆解定损,如果没有争议,保险公司才会让维修店开始维修。

6. 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报告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

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

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

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

7. 汽车理赔评估是做什么的

理赔和定损是财险公司的岗位。理赔是审查客户理赔资料,发放理赔金的岗位。定损是勘查事故现场,评估赔偿金额的岗位待遇都不错,3000-5000把,根据地区有差异。而且会有客户送你东西,请你吃饭等等,比较爽

8. 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的区别

汽车评估师培训内容主要有:   1、汽车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常规保险合同条款;   2、事故车保险理赔程序和事故堪查方法;   3、汽车构造知识,主要是当代轿车广泛采用的承载式车身结构;   4、汽车碰撞损坏机理,对事故车的受损情况进行正确的分析;   5、事故车的修理工艺和流程;   6、精确计算事故车维修的零件费、工时费,估损单或维修任务单的填写方法和要领,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汽车英语阅读能力。

9. 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专业介绍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了买保险的意识,在不时之需和一些意外的情况下会有保险公司来对自己承担一些责任,来给自己减轻一些压力。如果出现了意外事故的话,除了对方的赔付之外,保险公司还可以进行赔付,这样自己会多得到一些赔偿金,会让自己的生活稍微好过一点。那么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人受伤的话,医疗费等保险公司是全部赔付吗?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

如果投保险的人在交通事故当中进行了医疗诊断,在医疗诊断的过程当中有医疗费和药费等等,这些费用是直接可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的,并要求赔偿全部的费用。

不过保险公司对医药费并不是全额赔付的,他是有赔偿限额的,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对赔偿限额进行核算,保险公司在交通强制保险的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具体数额如下如果是医疗费的赔偿费用,则为1万元,如果是人身伤亡的话,赔偿限额最高为11万元。如果没有造成任何的人身伤害,仅仅是车辆或者财产的赔偿限额的话,就为两千元。

如果肇事车辆是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显得并不需要自己赔付的话,那么第三任慧在责任范围之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不够的话,不足的部分是由肇事者的车主按照责任比例进行承担。这里的责任比例是交警在认定事故责任的过程当中,对于双方责任划分的认定。

当然,对于医疗费用的结算是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如果当事人的身体没有康复需要继续治疗的话,要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来结算这部分的费用是需要医生相关专业人员的建议,不可以由被害者空口无凭,在结案之后大体需要的费用也要一并计算在赔偿的范围之内。一次性提出。可以在已经赔偿了之后再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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