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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流程详解?

245 2024-09-04 23:47 admin

一、交强险理赔流程详解?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第二步查勘和定损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第三步垫付和追偿

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二、垫付标准

(一)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二)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三、垫付方式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四、追偿

对于所有垫付的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追偿收入在扣减相关法律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追偿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

第四步赔偿处理

一、赔偿原则

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赔偿时限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三、抢救费用支付

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先行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参照本实务第三节二、三的规定执行。

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者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不予以支付。

第五步支付赔款

一、支付赔款

有关赔付情况应按规定及时上传至机动车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未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的,保险人支付赔款后应在保险单正本上加盖“×年×月×日出险,负××(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有无)造成死亡”条形章。

二、单证分割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如损失金额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由交强险承保公司留存已赔偿部分发票或费用凭据原件,将需要商业保险赔付的项目原始发票或发票复印件,加盖保险人赔款专用章,交被保险人办理商业险索赔事宜。

第六步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款的赔偿处理

一、发生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险人可以受理受害人的索赔:

(一)被保险人出具书面授权书;

(二)人民法院签发的判决书或执行书;

(三)被保险人死亡、失踪、逃逸、丧失索赔能力或书面放弃索赔权利;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受害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人民法院签发的判决书或执行书,或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原件;

(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受害人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四)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经被保险人书面授权的,还应提供被保险人书面授权书。

第七步结案和归档

一、理赔单证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支付赔款后,将赔案所有单证按赔案号进行归档。必备单证包括:

(一)保单抄件;

(二)报案记录、被保险人书面索赔申请;

(三)查勘报告、现场照片及损失项目照片、损失情况确认书、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及费用清单、赔款计算书(以上原始票据,由查勘定损公司留存)。

(四)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直接支付给受害人);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合法事故证明、有关法律文件及其他证明,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协议书;

(六)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的有关证明、协议及文字记录;

(七)赔款收据、领取赔款授权书。

二、满限额提前结案处理机制

(一)适用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属于交强险赔偿责任的事故:

1、涉及人员伤亡,医疗费用支出已超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估计死亡伤残费用明显超过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2、被保险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单据。

(二)基本原则

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损失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适用的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结案,待事故处理完毕、损失金额确定后,再对剩余部分在商业险项下赔偿。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等。

(三)基本流程

1、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2、被保险人提供必要单证。

3、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和相关单证后进行审核,对于根据现有材料能够确定赔款金额明显超过医疗费用限额或死亡伤残限额的案件,应由医疗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在5日内先予支付赔款。不再涉及交强险赔付的,对交强险进行结案处理。

二、交强险理赔流程和技巧?

第一、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报案后,相关人员询问有关的交通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再马上告诉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要是涉及事故的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缴纳交强险的,就会提醒事故当事人马上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第二、保险人员会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下来,再进行统一归纳和管理。

第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了保险的人去向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申请赔偿金。

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在收到赔偿申请的那天开始算一天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用书面的形式去告诉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应该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那天开始算,5天内要对被保险人所交的资料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审核,再将审核的结果告诉被保险人;假如不属于保险公司范围的,工作人员要用书面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假如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起那一天开始算,10天内保险公司会赔偿相应的保险金。

三、交强险理赔?

交强险正式实施以来,究竟如何理赔,成为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7月11日,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和天安保险上海分公司分别理赔了交强险实施以来的第一起理赔案。为使广大车主对交强险理赔情况有较为感性的认识,近日,记者及时采访了沪上人保、太保、平安等公司车险理赔部人员,了解了相关的理赔程序和要点。

理赔责任范围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的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仅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甚至包括了地震、洪水等一些常规的免责项目,并且不设免赔额和免赔率。

交强险总保额6万元,在理赔中实行分项限额: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千元,还有无责任限额,为相应分项限额的20%,这是每次事故的赔偿上限,并不是多次事故的累计赔偿总额。

值得关注的是,交强险的保障范围还覆盖了“精神损害”和“相关后续费用”。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甚至“整容费”,交强险将为其埋单,赔偿费用控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内。具体的死亡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包括:抢救费、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及营养费。

理赔程序和原则交强险申请理赔程序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先应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或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理赔原则:交强险先行,商业险补充对于交强险保额不足的情况,保监会财产险有关人士明确指出:“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

四、轻微剐蹭交强险理赔流程?

第一步:出险,所谓“出险”包含面很广,包括单方事故、双方事故、多方事故,甚至车停路边上被人划了也可叫出险。总之说白了,只要是让保险公司掏钱给你修车,都可以叫做“出险”.

第二步:报案,发生交通事故了,首先需要拨打122事故报警台,通过交警判定责任方,有责任的一方负责拨打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轻微事故,可以自行拍照后将车开走,并在出险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

五、人保汽车保险理赔需要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吗?全面解析理赔流程

人保汽车保险是国内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为广大车主提供了全面的保险服务。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需要进行理赔,这其中就涉及到是否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人保汽车保险理赔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人保汽车保险理赔需要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吗?

根据人保汽车保险的相关规定,在进行理赔时,车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 驾驶证复印件
  • 保险单复印件
  • 事故现场照片
  • 事故情况说明

从上述材料清单中可以看出,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并不是必须提供的材料之一。也就是说,在人保汽车保险理赔时,车主无需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人保汽车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人保汽车保险理赔的流程:

  1. 报案:车主在发生事故后,需要第一时间拨打人保汽车保险的理赔热线进行报案。
  2. 现场勘查:人保工作人员会到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情况,并拍摄现场照片。
  3. 材料提交:车主需要提供上述所需的各项材料,包括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复印件。
  4. 审核:人保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事故责任认定。
  5. 理赔:在审核通过后,人保会根据车辆损失情况进行赔付。

总的来说,在人保汽车保险理赔时,车主无需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只需提供相关的车辆、驾驶证以及保险单等材料即可。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人保汽车保险的理赔流程。感谢您的阅读!

六、交强险理赔平台?

柜台查询: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号或保单号在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查询;

电话查询:用户可以直接致电给保险代理人或致电公司客服中心查询;

自主查询,查询方法如下:

1、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输入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名字加上车险;

2、打开人保公司车险页面之后,寻找保单查询,点击“保单查询和理赔查询”;

七、2017年交强险理赔标准

在保险领域,交强险一直是车辆保险中不可或缺的一环。2017年交强险理赔标准作为保险行业的重要规定,在赔付处理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本文将重点探讨2017年交强险理赔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便更好地了解这项规定。

2017年交强险理赔标准的背景

2017年交强险理赔标准的制定是出于保护车主和赔付双方的利益考虑。在保险索赔中,标准化的理赔流程能够提高效率,减少纠纷,保障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2017年交强险理赔标准的内容

根据2017年的交强险理赔标准规定,理赔的具体内容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 事故类型:包括车辆碰撞、自燃、爆炸、盗抢等。
  • 有效证据:理赔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如事故照片、报案记录、保险单等。
  • 理赔流程:申请理赔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等。
  • 赔偿金额:根据事故情况和保险金额,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2017年交强险理赔标准的影响

2017年交强险理赔标准的实施对保险行业和车主都有重要影响。

对保险行业:制定统一的理赔标准能够提高行业整体的服务水平,减少不合理赔付,增加行业信誉。

对车主: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可以更清晰地了解理赔流程和标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结语

总的来说,2017年交强险理赔标准的出台是保险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一步,对保障双方权益起到了关键作用。遵守理赔标准,保持诚信,能够让保险行业更加健康发展,也能够让车主在理赔过程中更加顺利、便捷。

八、人保财险摩托车交强险理赔流程?

一般正常流程为:

1.报案(在寿险中大多数情况报案不是必须的)

2.保险公司核实、查看(财险和寿险的具体方法会有一定区别)

3.递交理赔资料

4.保险公司核赔审核并按照保险责任计算赔付金额(大额理赔与可疑理赔需要再次查验)

5.下发理赔通知书(或赔付或拒赔)

6.结案

九、交强险和商业险分开买的理赔流程?

车险的理赔顺序是:先是交强险、后是商业车险。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如果你买了三者险,由三者险进行赔偿;如果你没有买三者险,则由自己全部承担;

(3)如果赔偿费用超出了三者险的保额,那超出部分也要由你承担。

另外,在有责(不管是全责还是次责,都是有责)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偿额度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

虽然说交强险保额少,但是它的优惠力度并不小

十、中国人寿车险交强险理赔流程?

一、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第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第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第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二、查勘和定损

第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第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第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三、垫付和追偿

第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第二、垫付标准

(一)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二)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第三、垫付方式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第四、追偿

对于所有垫付的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追偿收入在扣减相关法律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追偿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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